南京去年追回被冒领养老金20万元
为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正在全市开展。社保部门为方便老人认证,除了本人到认证点认证外,还通过免费健康体检、自管互助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进行。但每年都有人拖延申报老人死亡、骗取养老待遇。如,一些异地居住的老人去世后,家属故意隐瞒,伪造材料冒领养老金。去年南京共发现并查处了15名骗保者,追回被冒领养老金20万元。
异地相关部门帮助隐瞒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几年前曾经发生过异地居住老人去世后,该地相关部门帮助瞒报的行为,并称这是“发达地区支援落后地区”,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其实除了支付环节比较容易出现违规行为之外,在审批环节中,参保对象提供假证明,假印章,修改档案材料等做法,在实际退休审批工作中也时有发生。近年来,医保、养老金领域的违规行为总体情况较为平稳,多以发散性、小金额为主,没有出现情节和金额特别重大的违规行为。去年南京共发现并查处了15名骗保者,追回被冒领养老金20万元。
一医院违规费用近40万元去年,市社保中心通过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违规金额达1342万元。去年南京市社保中心稽核部收到市民举报,称一民营医院在居民小区宣传介绍居民前往该院康复科住院,存在骗取社保基金的嫌疑。经调查发现,该院有一名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的社保卡住院治疗,同时发现有4个病房的病人为夫妻或兄妹关系,还同时出入院。进一步核审后,还发现该院存在将一次住院分解成两次或者多次、将不符合住院收治标准的人员低标准收治住院、违反物价收费标准收费、超常规超长时间康复治疗、冒名顶替住院等多种违规情况,涉及160余人次,违规费用近40万元。“这是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中心对该院作出暂停相关责任人医保服务、核减拒付相关费用、违规查处情况纳入年终结算和诚信考核的处理决定。骗保行为将入刑近日江苏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刑法解释的通知》,明确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今后,江苏对发现的冒领骗取社保金的行为,将进行更为严厉的追责。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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