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养老保险基金未实现全国统筹;各省的具体情况不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和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基本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并答记者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余副部长:第一,关于这个投资,是不是要国家把地方的资金统一收归中央集中投资?第二,具体的资金入市有没有时间表?第一批资金量有多大?第三,怎么解决地方上可能不愿意把钱上交的难题?[财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谢谢你提问。养老金的筹集方式是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从国家来说,国家财政不仅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同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的时候给予补贴。从财政来说,这些年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了对养老保险的支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从1998年到2014年,各级财政对养老基金的补贴共计2.56万亿元,占到2014年末基金滚存结余的72%。关于集中管理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省的具体情况不一,有的集中在省级管理,有的可能分散在市县一级。但是,需要跟大家讲的是,不管是省级统筹还是市县统筹,基金都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关于时间问题,这部分资金是不是能够马上集中到位?应该说,从地方逐级归集肯定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目前我们正在根据《投资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养老基金委托投资资金的归集办法,确定中央、省、市县之间,还有受托机构之间,资金划入划出的具体流程。这个规范化的流程我们正在抓紧制定,主要目的,一是要提高归集的效率,二是要保证资金的安全。
同时,我们还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投资办法》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政策,积极做好前期的组织实施工作,在资金上划到中央以后尽快正式开展投资运营工作。关于地方积极不积极,也就是地方的意愿问题,我们出台《投资办法》的目的,刚才游副部长已经做了介绍,就是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希望能获得超额收益,进一步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国家支持养老老基金投资运营,对养老基金投资要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择优选取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和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并且加强风险的控制和监管。因此,投资收益从整体上来讲是有保证的。
我相信,各地认清了这一点,是有意愿将养老基金交到中央来统一投资运营。前期,一些省份已经将本省的养老基金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当然,每个地方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样,但只要看到对基金的保值增值有好处,我想地方是会积极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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