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常见问题
一、对账单的邮寄地址的确认方式 1、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的邮寄地址确认方式 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对账单邮寄地址完全按照个人在申请联名卡时指定的邮寄方式(单位、住宅、不寄),以及指定的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确定邮寄地址。
对于选择 不寄 的缴存人不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对账单。 2、还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人的邮寄地址确认方式 还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对账单邮寄地址默认为缴存单位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单位注册地址和邮编。 二、没有收到对账单的处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的邮寄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如果逾期没有收到对账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由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索取;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打印本年度对账单。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对账单。
三、利息计算 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自到帐确认之日起开始计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定期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照常计息。
四、无法投寄的信件退回的处理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遇到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投寄的情况,请直接将信件交于投递员退回,退信地址在信封右下角。(北京邮政100121-221信箱 邮编:100121) 五、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退回信件的处理 不能正常投递的信件将统一退回公积金中心在邮政商业信函局专设的退信地址,所有的退信将进行整理并标注退信原因,最后集中进行安全销毁,因此不会出现因退信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六、想要查询缴存历史明细的方法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七、对认为不准确的相关信息的核实方式 如缴存人认为公积金信息不准确或金额有误,请于30日内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显示在对账单正面下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对账单背面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联系表》查找。 八、更改对账单邮寄地址的方法 已经成功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在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北京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入口) 功能中直接变更。还没有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本人直接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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