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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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函〔2013〕243号 各留学生创业园: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留学生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深圳市各留学生创业园。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深圳市留学生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报表》,由主管单位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向市外国专家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外国专家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评审;
(三)市外国专家局拟定留学生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项目,报市门复核同意后,由市门和市财政部门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通知;
(四)市外国专家局与获资助的留学生创业园签订《深圳市留学生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合同书》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入留学生创业园帐户。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生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
(三)申报单位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事项
(一)每个留学生创业园一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深圳市外国专家局,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本通知附件可在深圳国际人才网下载。 特此通知。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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