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有关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工作安排是怎样的呢?
为做好201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一)单位职工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申报2015年度社会缴费工资时,应以本单位申报当月的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在本单位2014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2014年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本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一名职工仅申报一个缴费工资,各统一申报。
(二)单位退休人员若用人单位存在参加我市城镇未参加我市的退休人员、改制科研院所在改制前的退休人员和从企业剥离的中小学退休教师,还应为其申报2015年度,作为其2015年度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申报时应以本单位申报当月的退休人员为对象,以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月养老金作为申报养老金,无2014年12月月养老金的,以申报当月月养老金作为申报养老金。
二、申报时限2015年4月1日至 2015年6月20日。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及养老金时,一般应采取 网上申报 方式,特殊情况的采取其他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登陆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 (以下简称 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按 操作指引 办理缴费工资和养老金申报业务。其中未开通 网上办事大厅 的单位,应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 开通手续,签订《武汉市社会上办事承诺书》并领取 网上办事大厅 用户名及密码;
2、用人单位通过 网上办事大厅 完成申报后,生成打印《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和《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职工(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携带《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二)其他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通过 网上办事大厅 下载《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和《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并按有关规定填写,并确认无误;
2、将填好的《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和《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交单位负责人、职工(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携带《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武汉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缴费工资时,应与单位《财务年度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进行核对,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不能低于单位缴费工资总额;为退休人员申报养老金时,应严格按照《关于认真核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组成项目的通知》(武劳社〔2004〕53号)及相关规定核实。
(二)参加我市基本的退休人员,由于社保系统已记载其养老金数据,单位无须再为其申报养老金,统一由社保部门按2014年12月月养老金进行申报;无2014年12月月养老金的,暂按2015年6月月养老金进行申报,待养老金按当年新标准核定后,再对其之前少划入的个人账户予以补记。
(三)用人单位在申报时限内,未为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2015年6月该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申报缴费工资。
(四)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得瞒报虚报。各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审核缴费工资及养老金申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风险控制及经办操作规程 (试行)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4〕26号)相关规定办理。
(二)各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在申报时限内完成缴费工资申报相关工作,我市新城区社保经办机构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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