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

近日,记者从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开远市结合失业保险基金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的实际,就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岗出台文件,帮助企业共渡难关。降低缴费费率,减轻单位个人负担。自2015年3月1日起,开远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
实施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帮助企业脱困。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按以下办法给予稳岗补贴。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类:对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
第二类: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另外,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且用人单位申请上述补贴1年内只能享受1次,1年一审核,且不得重复享受红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补贴政策。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补贴,可向就业中心提交有关申请补贴材料。2015年申请补贴时间为:2015年8月4日至9月10日。2016年以后每年申请补贴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
温馨提示:稳岗补贴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补贴前3个月工资名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红河州失业保险基金帮助企业脱困稳岗补贴审批表》;企业享受补贴后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补助明细表。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