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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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实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全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电梯责任保险。
?9月22日,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实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全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目前,我市在用电梯已超过5千台,电梯困人故障时有发生,而绝大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实力有限,一些大额的经济赔偿让企业很难承担,而受害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延误治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为此,在市质监局的牵头下,市金融办、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四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实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险自愿、赔付合理”的基本原则下,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作用,利用保险工具预防和妥善处理电梯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通知指出,引导和鼓励全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权者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倡导和鼓励电梯生产(维保)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率先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可通过公开招标,优化承保方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公司承保。?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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