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骗取保险费
近日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法律工作者伪造证据骗取保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利用受害者谋牟利
2013年10月,高坪区发生了一起车祸,村民谢某骑摩托车与同乡吕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吕某受伤。
经交警勘察认定,谢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谢某为其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为吕某垫付了医疗费1万元,谢某垫付医疗费4589.59元。
吕某出院后,找到律师陈某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除已垫付的医疗费外,谢某应再一次性补偿吕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谢某先写了一张欠条。
见已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找到谢某商量,准备以受害人吕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以骗取保险费。成功后,谢某只需向他支付5000元代理费。而谢某表示,不管能获赔多少钱,他只要支付的近1万元费用,剩余的归陈某。随后,陈某向谢某索要了吕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出院证明及用药清单等证件。
伪造证据骗赔偿
达成共识后,陈某交给谢某3张空白的授权委托书让其找吕某签字。2013年12月,谢某来到吕某家支付欠下的5000元钱时,要求吕某签下他带来的授权委托书。吕某见这3张授权委托书内容空白,拒绝签字。谢某便以“不签字就不兑现5000元赔款”为由威胁吕某。吕某只好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按下手印。
为争取更高的赔付,陈某先后炮制了虚假的租房合同、工资证明和伤残鉴定,随后以吕某名义起诉保险公司和谢某,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万元。
撤诉仍被追究刑责
保险公司收到传票后,向吕某了解相关情况,发现陈某有骗保嫌疑,遂向警方报案。
2014年5月8日,高坪区法院对这起索赔案进行审理,陈某怕事情败露,于5月26日提出撤诉申请。
经侦查、公诉和审理,高坪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