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两类人群提取延期昨日截止
4月1日起,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政策延期实施的两类人群已经完全没有了 特权 。
那么,还有哪些人群不受政策影响?延期截止后,市民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一次性提取、阶段性提取及特殊原因提取等情况进行了解读。无 公贷 且购房凭证小于3年还可一次性提取记者了解到,按照政策规定,济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分为12种情况。这12种情况又分为销户原因和非销户原因两个大类。
销户原因顾名思义就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后,市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会消除。正式退休、出国(境)定居、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等7种情况都属于销户型提取。据介绍,以销户原因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情况都属于一次性提取。 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身的,并且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小于3年的,按照政策也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任人表示。举例说明,如果市民在2014年2月1日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并且没有 公贷 在身,那么在2017年2月1日之前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可以的。
如果市民购房用的是商业贷款不影响3年内可提取的政策,只要不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公商组合贷款就行。
公贷 还本付息每满一年可提取部分额度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在身的市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并不是一点公积金余额也不能提取。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有 公贷 在身的市民,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还款年度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取,而提取总额度又不得超过还款年度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上述负责人举例说明:假设一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房时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20万元,工作以来这名职工共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7万元。这名职工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时间是从2014年1月份,1年的还本付息额为5万元。那么还本付息一年后,即2015年1月后,该职工可以以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的名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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