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东莞农村城市低保最低标准;低保标准上调最新政策解读

2015东莞低保标准上调到每人每月610元 2014年11月4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东莞市 三旧 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和预备计划》等事项。
2012年12月,《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制定了低保标准,以保障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低保标准是指政府为帮助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成员而制定的社会救助标准。该办法还规定了 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增长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东莞调查队、市物价等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以及市、镇(街)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对低保标准作出适当调整。
近期,东莞通过对低保家庭基本消费支出抽样调查和统计发现,低保家庭月人均基本消费支出达600元左右,但上一次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10元。因此,会议决定,为着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适应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2015年1月起提高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幅度为19.6%. 经测算,2015年东莞低保金支出共需7102.49万元。
袁宝成说,要通过保障标准的落实,达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务必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标准调整后的待遇。同时,要严防骗保行为、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严格把关,提高透明度。一经发现骗保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和追回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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