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啦;贴心服务政策惠民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啦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记者23日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政策出台后,河北省住建厅即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有关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进行了落实。
去年下半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对公积金的提取、缴存基数等做了调整,11月份又专门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旨在落实住建部等部门政策调整措施。当时,石家庄公积金中心就通知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明确职工购买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据了解,石家庄公积金开展异地互贷以来,已经办理了大量来自秦皇岛、衡水等省内城市和北京、广州等省外城市的业务,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服务贴异地缴存公积金可贷款户籍在石家庄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公积金可合并计算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在外地购自住房可提公积金职工购买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收据;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工作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到石家庄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