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2015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细则
异地扩展至全省所有城市。昨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10月26日起,武汉将与全省范围内所有城市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贷,并进一步明确 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 等相关细则。统一执行 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 昨日下午,武汉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从10月26日起,全省所有城市均纳入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范围,相互间不再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而原已签订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的城市,其合作内容保持不变。这也就意味着,与武汉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城市将不再仅限于长沙、合肥、南昌、宜昌和孝感,省内城市已全面放开公积金异地互认,武汉将与省内所有城市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贷无缝对接。
通知还指出,此次将统一执行 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 政策,即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例如,刘先生户口在襄阳,在武汉工作并缴纳公积金,从10月26日开始,他就可以回家乡襄阳申请购房,但如果他要去省内其他非户籍地比如恩施买房,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记者还从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426万人,累计发放贷款1589亿元,累计提取总额1047亿元,共为75万户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其中,武汉个贷率名列第一,超过100%,其他城市中,个贷率较高的宜昌、孝感也仅有50%左右。全市所有分中心窗口均可办理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到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分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书》,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同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地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统一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录入和标识。昨日,记者了解到,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将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一经发现,贷款地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一览互认城市省外:长沙、合肥、南昌省内:所有城市办理方法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非户籍地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关注,更多热门资讯随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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