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明表示引入电梯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很有必要
“为了减少电梯故障以后带来的风险,引入电梯的保险机制,我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教授朱昌明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时这样表示。而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中已经有了鼓励政策,有些地方也已经引入了电梯保险机制。
日前,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经济网合作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电梯安全网络调查,其中一项调查就是“您认为电梯是否有必要参照汽车等产品投保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吗?”有84%的受访者选在了“有必要”。
对此,朱昌明表示电梯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交通工具,参照汽车引入电梯的保险机制,还是很有必要的。“有了保险机制以后,可以减少风险,也可以增加一些社会的承担能力。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电梯引入保险机制已经几十年了,法国2003年制定了一个法律,它采取了多渠道的措施提高电梯的安全使用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引入保险机制。”他这样谈到。 朱昌明还表示,引入电梯的保险机制之后,保险公司会会监督电梯的使用安和维保质量,会有专门的检验队伍对电梯做检验,如果检验公司认为这个部件需要更换了,那么业主就应该出钱把它换掉,如果你不换那么以后出了问题,它就不赔钱,然后业主出了钱换了零部件,后面出问题,他就可以找维保公司了,这样就从客观上起到了监督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保电梯质量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对此介绍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于促进电梯的安全至关重要,它实际上是保障电梯安全的一种社会救助机制。关于保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第十七条提出了一个鼓励政策,就是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而目前在法律框架下,特种设备的一些使用单位和一些小区业主,都在试图试点进行电梯保险的工作,现在有些地方也引入了保险机制,在事故赔偿,事故预防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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