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区学生儿童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有变
今年市区学生儿童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20元/年每人提高到380元/年每人,个人缴费标准从60元/年每人提高到90元/年每人。 学校即将开学,市区学生儿童参保缴费也要开始了,记者昨从医保中心了解到,今年市区学生儿童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20元/年每人提高到380元/年每人,个人缴费标准从60元/年每人提高到90元/年每人。那么该如何办理呢? 市区在籍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于开学前后集中登记参保;
本市市区户籍的18周岁以下不在校就读的少年儿童,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等资料到所属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市区低保家庭子女,凭低保证减免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卡。
据悉,市区学生儿童参保后可享受五类待遇:住院、门诊补助、特殊病门诊以及意外伤害门诊、大病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转外地医疗机构11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中心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8%,转泰州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8%,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统一报销68%。
因特殊专科疾病至非定点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60%。一个结算年度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5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补助资金补偿50%,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元。 学生儿童特殊病门诊,按照住院办法报销,起付线为400元,医保内报销75%。同一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在统筹基金内予以补偿,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学生儿童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门诊经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1.5万元的,1.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用,报销60%。 参保学生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凭医疗保险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意外伤害门诊应携带有效票据原件、医疗保险IC卡以及学校出具的《出险证明》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按规定报销。参保学生儿童受到意外伤害住院,参保学生儿童或其亲属应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及时向当地所在医疗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未及时告知的,不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及一次性补助等医保待遇。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