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社保缴费费率普调工作已于日前完成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自我市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揽子”调整社保缴费费率的政策以后,我区社保缴费费率普调工作已于日前完成。今日来自区人力社保局数据显示,我区累计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缴费每月为企业减费229万元,全年减费共计2748万元,“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费率的调整,也是其中之一。
按照上级部署,我区高度重视,召开了由财政、地税、工商、经信委、农委、交通、建委等部门以及经开区参加的相关联席工作会,强调了此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详细介绍了当前社保参保及缴费情况,并听取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我区区情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进程等作了具体安排。
按照规定,具体费率调整情况为:困难企业之单位缴费部分可据实核定,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每人每月1500元;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单位缴费部分可比照个体工商户,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通过审批的企业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对于2015年新参保的企业,其执行时间为企业首次参保缴费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时,其申报程序为:对于困难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对《重庆市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企业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地税部门会审,会审后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按月报市社保局复核汇总,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批,由市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而小微企业直接由我区审批。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负,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初审后,送达区级财政、地税部门审核以及回收后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终审的工作均由我局完成。此项工作已于7月初启动。截止目前,我区已对50家困难企业和30家小微企业上报的要求享受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喜欢本文记得分享到朋友圈哦!微万州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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