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于9月3日启动
广州市医保局日前通报,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于9月1日到12月20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时间及标准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是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市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广州市医保局表示,2016年度广州市(除从化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不同人群的参保登记办理★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 新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年度中途受理的特殊情况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注意,根据目前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除特殊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所以请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参保登记手续及缴费手续。特殊情况包括如下几种↓↓● 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新出生婴儿● 新迁入户人员● 新增医疗救助对象等符合中途参保条件新生儿参保温馨提示1. 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 为保障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各位家长,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 2. 跨年度的需足额缴纳 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需足额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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