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该保险有何特点?
今天的文章,我会介绍出口信用保险,尤其是其特点,希望能给大家一定的帮助。
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出口信用保险必须在政府支持下开办。因为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是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要比其他风险大得多,而且该种保险所承担的政治风险涉及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商业保险机构解决不了的,加之出口信用保险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所以,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这种保险,也无力经营这种业务。因此,各国均由政府部门通过不同方式建立专门机构办理,或委托本国的国营商业保险公司代理而由政府承担经济责任。
出口信用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为宗旨。该保险的经营侧重于社会效益,本身的经济效益则往往不佳。例如,日本在1983年至1988年的6年中,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连连亏损,其中1988年亏损8.25亿美元,但这种保险促进了日本的对外贸易,保证了它“贸易立国”政策的顺利实施。
为了达到鼓励出口的目的,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是承保本国生产的产品的收汇风险,并且,各国政府还采取了一些支持性的措施。如中国目前规定,出口信用保险单独核算,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给予免税待遇,等等。
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以商业信用结汇方式出口产品的收汇风险。商业信用结汇方式包括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账(O/A)。付款交单是指代理收款的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条件。
D/P是英文DocumentsagainstPayment的简称。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待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交单条件。D/A是英文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的简称。
D/P与D/A均属于跟单托收结算方式。跟单托收是指由卖方开立跟单汇票(即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国内的托收银行,再委托国外的代收行代收货款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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