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没灾能否不交钱
本文作者:刘杰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弋阳县南岩镇水南村委会黄家村小组组长黄长林说:“在调研中,许多农民这样评价当前农业保险,‘没灾时钱白交,有灾时补钱太少’”。笔者认为,作为保险从业者,需要认真思考保险如何解决农民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否实现“没灾时不交钱,有灾时钱补足”的农业保险形式。据此,笔者做了相关调研并提出设想。 2015年7月25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条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农业贷款、农业保险等方面,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服务,提高农业经营体系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据了解,2015年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2324万亩,同比上升约23.62%,约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7.7%。河北又是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2015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省粮食产量约3367.41万吨,同比增加约7.24万吨(数据来源于非官方渠道,仅作参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3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为60%-65%。另根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6年1月8日消息,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和玉米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将较目前再增加7.5%。再结合其他补贴,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需农民负担的保费比例已经很小。即便如此还是会出现“一户不缴费,全村在观望”的现象。赶上丰年,会出现“没灾时钱白交”的声音;赶上灾年,又给保险理赔工作及次年续保工作带来隐患和困难。 根据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内容,农业保险是定额保险,且保额设定较为保守,受灾后农民损失补偿有限。随着土地使用的集中化、专业化的提高,土地产值将会发生变化,农业保险的服务对象不仅限于农户,更是服务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等。农业保险需求发生变化,不会局限于仅需求基础性的经济保障。因此,在遇到灾害时会显现出经济补偿不足的短板。 对此,笔者提出几个解决问题的设想: 首先,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农民承担保费的缴费方式。首年投保农业保险或上年有灾害事故发生的,农民承担各级财政补贴后的保费,年度内未出险的,续保时免除农民承担的保费。这样在解决“没灾时白交钱”问题的同时,赢得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更可以有效提高农业保险统保率,避免基层通过垫付保费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其次,创新、丰富农业保险承保责任。在现有基础保障上,探索通过附加险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更高保额、更大范围的保障服务,在提高农业保险保额的同时,增加的保费由农户自担。这样解决“有灾时补钱太少”问题的同时,不会增加财政承担的保费,不会增加仅需低风险保障农户所要承担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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