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险资运用排雷行动启幕;严禁八项产品行为

宋群璧宗
1.9K
前言:昨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拉开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排雷行动的帷幕。其中,明令保险资管管理人开展产品业务,禁止出现八项情形。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产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监管需要,持续丰富产品业务监管工具,完善产品业务监管制度。

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在市场上一直备受关注。昨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业务通知》),拉开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排雷行动的帷幕。   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去杠杆、防风险”的指示精神,规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试点业务,切实防范业务风险。《业务通知》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3〕124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产品业务的相关规范。   其中,明令保险资管管理人开展产品业务,禁止出现八项情形。   这八条红线分别是: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发行具有“嵌套”交易结构的产品;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3倍等;在产品下设立子账户形式进行运作;未明确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具体种类和比例,笼统规定相关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至100%;以外部投资顾问形式将产品转委托;委托托管银行分支机构作为产品托管人(该机构已获得托管银行总行授权除外)。   其中,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主要是指投资于非公开市场投资品种,且具有滚动募集、混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单独建账或未独立核算等特征的产品;发行具有“嵌套”交易结构的产品,包括产品主要投资于单只非公开市场投资品种,或产品定向投资于另类资产管理产品,或产品定向投资于同一管理人设立的产品等情形。   《业务通知》的内容还包括:第一,明确公司申请产品业务试点应当具备的条件,对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设置等提出要求,确保符合相关条件方可开展产品业务;其次,明确产品基础资产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试点通知》的规定执行;第三,明确产品发行与登记服务原则,通过保监会指定的资产交易平台为产品提供登记、发行等业务服务,以规范产品业务行为,有效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明确产品业务的具体监管要求,包括产品分类标准的禁止情形等。   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产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监管需要,持续丰富产品业务监管工具,完善产品业务监管制度。

- THE END -
字数:916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5567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4159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3545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310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2938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2789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2538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2026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927
康乐一生易核版2.0
健康告知仅3条
57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