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与维吾尔气象局签署气象与保险合作框架协议
为探索实践气象保险合作新途径、新领域,共同提升抵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水平,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与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签署《关于加强气象与保险合作的框架协议》。自治区气象局局长张守保、副局长崔彩霞,新疆保监局局长邹东山、副局长付占胜,新疆各财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并进行交流座谈。 根据协议,气象部门与保险行业遵循“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防灾减损、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扩大合作空间,在推动平台搭建、灾害研究、产品开发、应灾服务、队伍建设等多领域共建共享。 一是加强气象与保险信息共享。 建立气象与保险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形成气象保险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推动气象与保险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开展气象灾害研究,编制灾害风险地图,开发气象保险灾害风险评估模型,建立主要农作物气象灾害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天气指数保险研究,完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新疆气象灾害实际的巨灾保险模式。 二是深化气象与保险服务合作。 建立保险业气象专业预报服务平台,开发保险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系统,推动“3S”技术在保险实务中广泛应用。建立健全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层网络,开展面向广大投保群体的“直通式”气象信息服务。建立气象保险服务产品制作发布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利用气象服务提升风险管理和防灾减损能力。 三是推动基层气象与保险协同发展。 支持鼓励基层各级气象部门与保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气象保险合作。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协保员、气象信息员“两员合一”、“一员多责”建设,加强“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与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合作。 四是做好气象与保险联合宣传。 加强网站信息共享,增设气象保险专栏,开展气象保险科普知识宣传。建立气象保险公众微信号、微博,发布气象保险产品与相关信息,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张守保指出,新疆的区位优势决定了气象保险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和较大的空间,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气象、保险两部门履行职责共同合作,全力做好保险气象工作的一个良好开端。自治区气象局与新疆保险业将以加强“三农”保险服务站点与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共建,以促进农业保险协保员、气象信息员“两员合一”、“一员多责”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气象保险大数据分析应用和保险业气象专业预报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广大投保群体的“直通式”气象信息服务和巨灾保险模式研究,依托各自部门优势资源,携手实现优势互补、战略共赢。 邹东山指出,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与气象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加强全区气象与保险合作,是立足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应对抵御气象灾害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市场功能,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公共预警机制与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双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框架协议的签订,为气象系统与新疆保险业开展深层次合作搭建了一个基础平台。新疆保险业将以此为契机,建立气象与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灾害研究与科学应用,拓宽气象与保险服务深度与广度、共同提升灾害防范与应对能力,促进气象与保险在基层有机融合、实现双方协同发展,加强气象与保险宣传、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签署《关于加强气象与保险合作的框架协议》,是新疆气象部门和保险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公共预警机制与服务机制、推进防灾减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将在协议框架下,建立定期联络制度、细化业务合作方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夯实工作成效,着力提升新时期新疆应对防御气象灾害能力与水平,为自治区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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