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1家保险机构助力内蒙古经济腾飞
"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共有保险机构2361家,2015年上半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747.03亿元,创造增加值28.53亿元,保险深度3.1%,上缴税金 4.26亿元,全区承担社会风险总额5.98万亿元,累计支付赔款及给付54.77亿元,从业人员12.68万人,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内蒙古保险业不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策落实为支撑,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行业整体呈现较快发展态势,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 助力“三农”、医疗事业发展 在农业方面,2015年上半年,农业保险在全区范围内覆盖面稳步扩大,为264万户次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1389.28亿元。种植业承保2.22亿亩;养殖业承保各类牲畜189.41万头/只,同比增长55.55%;涉农保险提供风险保障204.31亿元。农业保险累计支付赔款2.97亿元,受益农牧户 21.69万户次。 在大病医疗方面,全区有6家公司开展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累计承保大病保险项目18个,为全区除乌兰察布外11个盟市、95 个旗县、1095万人提供大病保险保障,累计支出医疗费用补偿金额4.17亿元,共有7.69万人受益。上半年,健康险在售产品数量达到1963个,同比增长35.66%,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02亿元,同比增长39.28%,赔付支出4.97亿元,同比下降6.28%。人身险公司健康险业务期末有效承保达到1456万人次,提供风险保障3487.5亿元。 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 “新国十条”颁布实施为责任保险发展带来新机遇。内蒙古保险业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责任险呈现加快发展势头,为保障安全生产、补偿事故损失提供了有效支撑。总体来看,上半年,责任保险保费收入2.2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043.65亿元,支付赔款0.69亿元,同比增长34.49%。 校园方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稳步推进,化解民事责任纠纷的功能不断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取得初步成效,责任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 此外,2015年上半年,交强险承保各类机动车185.88万辆,提供风险保障2266.29亿元,支付赔款6.92亿元,累计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达到1.44亿元;商业车险提供风险保障5034.17亿元,支付赔款16.29亿元。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险种加快发展,承运人责任险提供风险保障 1659.95亿元,支付赔款0.28亿元,同比增长87%;货运险提供风险保障306.46亿元,支付赔款0.09亿元,同比增长29%,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随着保险行业实力不断增强,保险资金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上半年,财产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支持的信贷规模达到131.17亿元,其中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证保险支持的贷款额达到13.72亿元,为解决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为全区802家出口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承担风险 18.15亿元,一般贸易渗透率17.09%;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2860万元;积极助推民营、中小微出口企业发展,与777家小微出口企业开展合作,连续4年实施全区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对稳定出口、稳定出口企业经营、稳定劳动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行业主动跟进内蒙古自治区各类经济建设项目,积极沟通协调总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争取促进投资意向落地。截至上半年,保险资金在自治区已投资总额 388亿元,正在洽谈的投资意向166亿元,项目涵盖12个盟市中9个盟市的公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电力等地区支柱产业。 通过加强政银保合作,稳步开展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创业者、农牧户等提供信用增级保障,解决了小微企业、个人和农牧户贷款担保不足的问题。上半年,累计为48家(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融资金额3.75亿元;马铃薯贷款保证保险项目累计为3669人(次)提供了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担保贷款金额6.49亿元,实现了马铃薯种植户耕地流转、农资购买、田间管理、产品销售全流程资金支持;玉米产值综合保险通过保单质押,为种植户提供保险金额90%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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