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咬人事件;意外保险是否应该赔付
大家有时候买了保险,发生事情之后找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而最近几天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当中,如果客户购买了意外险,保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赔呢?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意外险哪些情况会不赔? 第一种情况 混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的概念。 根据给付条件的不同,意外险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险主要是赔付造成伤残或身故的大意外,和治疗费用无关,属于给付型险种。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且该伤残或身故需符合相应的伤残评定标准,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 意外医疗险则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其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药费用开支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同时,保险公司还可多次理赔,但对于全年累计赔付保险金则以所选的保险产品保额为限。 王姨女儿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是意外伤害险,故不会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假如购买的是“意外医疗险”,她就能得到赔付。造成这种结果,多数都是由于投保人不懂或不太了解意外险,以为意外险只有一种,以致最终得不到赔付。 第二种情况 意外情况不在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内 很多购买了意外险的保险购买人在发生意外后,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这又是怎么回事?保险公司定义的意外主要有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四个要素。其实,保险免责条款很关键,有些“意外”,就不在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内。 1、某些情况短期旅行意外险不赔 案例:例如本案例当中,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有乘客下车被老虑咬死的事件。大部分长期的意外险是可以赔付的,但是某些短期的旅行意外险是无法赔付的,因为免责条款有被保险人违反旅游区禁止性管理规定。不予理赔。而动物园明文规定:珍爱生命,禁止下车。客户明显是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2、中暑身故 案例:某年夏天,张先生在走下公交车后突然中暑晕倒,经抢救无效身亡。张先生的儿子想到单位为张先生购买了意外险,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认为中暑不属意外,这是由疾病引起的,拒绝理赔。 3、过劳猝死 案例:李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摔在地上,在被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对此,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 猝死只是死亡的表现形式,而非死亡的原因。导致猝死的原因,可能是疾病,也有可能是非疾病(尽管疾病造成猝死的可能性非常大) 4、摔倒死亡 案例:陈大爷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意外摔倒导致身亡,应该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了吧?结果是“no”。这起事故中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而滑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5、手术意外 案例:曹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状况导致死亡。曹先生认为,手术过程中的意外因素是妻子死亡的原因,因此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可是,这一要求被保险公司拒绝。因为曹先生的妻子进行手术是由于疾病,而非意外伤害。 6、个体食物中毒 案例:王先生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张先生此后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绝。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7、高原反应 案例:张大妈在拉萨游玩的第三天突发高原反应,最终医治无效不幸辞世。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金,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因为高原反应也是疾病引起的,而非意外。 8、探险身亡 案例:6月底,王某参团到某地野外露营攀岩探险,攀岩时突然摔落身亡。此后,王某的家属索赔遭拒。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当然如果进行特殊运动时,可以购买短期的特殊运动意外保险。 9、未驾车时驾驶意外险不赔 案例:一名货车司机花200元购买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和一名同行轮流开车上路,从山东运一批货到扬州的过程中,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车祸,两人当场死亡。家属便拿着投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投保人出意外时坐在副驾驶位上,不属于驾驶过程中。 所以,保险需要全面规划,可以联系你身边的保险顾问,给你做专业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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