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市场化改革面前;每个公司都平等
" 记者 丁萌 自2015年6月1日至今,商业车险改革年满一周。 商业车险改革对于中国财产险行业来说带来了红利,但费用率上升、渠道结构发生变化以及中小公司经营困难的市场讨论,引发不少人对于商业车险改革的争论。 7月20日,在第25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现场,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接受了《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对于目前市场中的现象和质疑,进行了回应。 中国保险报:商业车险改革之后,车险费用率上升幅度较大,很多声音认为市场还是处于改革前单一的费用竞争状况,您怎么看待费用率的问题? 刘峰:车险费用率上升是事实,但应该如何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改革后综合赔付率出现比较大幅度的下降,出乎行业所有人的预料,这一方面是因为NCD释放的红利,使得车险整体出险率下降了20%;另一方面则是车型定价的推出。其中NCD减少了小额案件索赔导致的不必要的社会成本支出,使赔付率下降。 历史上,车险赔付率和费用率历来呈现“跷跷板”效应,赔付率高的东部地区费用率低,赔付率低的西部地区费用率高。商业车险改革之后,赔付端降下来的费用,很多公司转移到费用端。由于当前行业资本极度充裕,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公司承保效益必然处于紧平衡状态。也就是说,多数公司选择在微利前提下,拿出赔付率下降的红利作为费用资源投放进市场,以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从公司个体角度来看,为了在市场中更好发展,我们认为这种选择是理性的,但个体公司的“理性”导致行业整体的“不理性”,短期内表现为手续费和综合费用率的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全国车险综合赔付率同比下降,综合费用率同比上升,虽然从目前看新产品使用期间比较短,赔付率和费用率的走势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如果这一状况长期持续,我们行业的价值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 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标本兼治。从长远看,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治本。怎么深化改革?这需要进一步丰富车险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将竞争方式转变为包括品牌、价格、服务等在内的多维度多元化竞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主要依靠费用竞争的问题。但在短期内,还是要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治标,放松价格管制与强化市场监管一定要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市场竞争中经常出现的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加剧等问题,我们会一方面通过建立产品监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定价有测算,使用有管理,定期有回溯,偏离有纠正;另一方面会通过健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标准,狠抓典型。 中国保险报:商业车险改革后,对于渠道存在的一些问题,许多媒体有不少报道,比如出现电网销渠道占比下降,您怎么看这样的现象? 刘峰:在改革前,行业中有的希望通过监管或者是改革,来改变保险公司和中介之间的博弈状态。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将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革目标。 今年一季度,试点地区电网销渠道业务占比15%,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同时中介渠道和其他直销渠道业务占比提高。这个问题的出现有合理因素在里面,也有改革没有一步到位的因素在里面。合理的因素就是改革前由于存在电销渠道和中介渠道价格的双轨制,导致假电销、转电销业务大量存在,这个业务占比到底有多大,据我了解,有的公司内部的数据是90%以上。同时,由于渠道的浮动空间没有一步到位,使得公司认为被捆住了手脚,这个因素会在下一阶段深化改革的时候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在这个基础上可以继续扩大自主渠道系数的浮动空间。 同时,我们认为,使用什么渠道开展业务,在各个渠道之间采用什么样的价格策略,属于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范畴的事情,监管部门不宜过多干涉。改革后,有的公司电销业务占比下降,既有原来的假电销、转电销回归正常渠道,电销泡沫被挤出的原因,也有在电销渠道与中介渠道自主定价趋同导致电销价格优势消失的原因,更有相关公司战略调整的原因。但在部分公司不看好电销渠道的同时,也有保险公司加大了电网销渠道的投入,不断开设新的职场,招募从其他公司脱落的电销人员。我们相信,随着公司定价自主权的不断扩大,渠道方面的问题会自然而然得到解决。中国保险报:在商业车险改革还没正式推行之前,市场中就有声音认为改革方案将进一步挤占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空间,在改革开始后这样的声音也非常普遍。根据您了解的情况,中小公司的生存状况确实更艰难了吗? 刘峰:事实上,近年来车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在不断好转,承保盈利的中小保险公司不断增多。自2014年以来,车险已逐步减亏,2015年已实现车险扭亏为盈。2013年全国车险承保盈利的保险公司共有5家,2014年全国车险承保盈利的有9家,2015年则有12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而到今年6月底,已有18家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盈利面正不断从大公司向中小公司扩展。 另外,对于市场中一直在说的“中小公司经营困难”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不是商业车险改革之果,这种现象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存在。从品牌、数据、客户、网点等多个方面看,新公司、小公司与老公司、大公司相比一般不具有明显优势。 导致中小公司经营困难的原因很多,一是因规模较小导致固定费用难以摊薄,开业后通常都会经过较长时期才会盈利,这是保险行业一个客观的经营规律,不论产险、寿险均是如此,谁也改变不了。 二是理念存在偏差,追求大而全,79家产险公司应该有79个脸谱,但实际上我们只有一个脸谱——给公司画像大部分是重合的,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策略的选择等等都是趋同的。 三是公司股东实力有限,公司治理缺失。有的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该增资的时候却增不了,有的公司一年换了三任总经理,这些公司都不可能稳健发展。 改革后,车险市场的份额基本保持稳定,我们以今年1-6月三组数据为例,即前三家、前八家、前十家,前三家市场份额1-6月份同比下降0.02%,前八家同比上升0.14%,前十家市场份额同比下降0.13%。有升有降,说明市场格局是稳定的,我们认为业绩好坏和公司大小没有关系,而是和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关系。 商业车险改革是一个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我们认为,无论是大公司还是中小公司,市场面前一律平等:大公司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也会在竞争中衰落;小公司如果能抓住机遇,在市场竞争中找准自身定位,也可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我相信,中国的财险市场应该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随着我们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不担心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我们现在解决的是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这轮改革完成以后目前的问题会缓解甚至是解决,对将来市场会出现的问题,监管部门依旧会采取措施。我们会继续深化改革,改革永远是在路上、在进行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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