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保险业居然发生这么多大事!
“七一”,我们将迎来党的95周年诞辰纪念日。这一天,对于保险业来说也非常有意义。从明天开始,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将全面开售,北京市将全面实行新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其实,不仅是今年,保险业有许多重要的事件都发生在7月1日。一起来数数看吧! 2006.07.01 机动车强制三者险实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三者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施行的险种。 2011.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施行 201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并对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作出原则规定。 2014.07.01 以房养老试点开展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试点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5.07.01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实施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以简政放权为原则,首次实现了保险产品管理权限从监管部门到社会组织的让渡,充分体现了还权于企业、让权于市场的改革思路。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保险机构四类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监管部门依法授权、协会组织承办、第三方平台运营、市场主体自主注册的整体架构。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上海保监局授权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以形式审核取代实质审核,监管部门保留产品注册制的行政监管权力。 2015.07.01 中国首只巨灾债券境外发行 2015年7月1日,中国第一只以地震风险为保障对象的巨灾债券在境外市场成功发行。该债券由中再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再产险作为发起人,发行主体为设在百慕大的特殊目的机构(SPV)Panda Re,募集金额5000万美元。中再集团和中再产险以再保险转分的方式,将其所承保的部分中国大陆地区地震风险分保给特殊目的机构Panda Re,再由Panda Re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巨灾债券进行融资,以融资已支付保费为这部分风险提供全额抵押的保险保障。 2016.07.01 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全面开售 经过多轮测算、多方研讨,质优价廉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拟于7月1日全面开售。产品将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示范条款,费率的具体测算工作由中再产险和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共同完成。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地震风险水平各有不同,即将上市的产品费率包含基础费率和两个风险因子,基础费率以省为单位,各省不同。两个风险因子分别是地区因子和建筑结构因子,用来调节各省内不同地区、各地区不同建筑结构的保费高低。风险较高的房屋费率水平也较高,风险较低的房屋费率水平也就相对较低。 2016.07.01 北京市全面实行新车辆保险费率政策 今年6月底,第三批商业车险费改陆续上线。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之一,北京市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 北京版车辆保险费率政策的亮点包括: 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简称NCD系数)的取值范围在全国的基础上有所延伸,并将采用交通违法浮动系数。 NCD系数:取值范围在全国版的基础上有所延伸:4年不出险车辆优惠系数0.5;5年不出险车辆优惠系数0.4;一年出险10次以上车辆的费率浮动系数为3。 交通违法系数: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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