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开首份监管函;中邮人寿八项违规遭点名
北京商报讯 保险监管再出重拳。昨日,保监会下发新年首份监管函,而此次列明中邮人寿八项违规,要求限期于3月31日前上报整改报告。 监管函显示,中邮人寿公司治理、费用管控、客户回访、信息披露、客户真实性、 银保新规执行不力、团险监管制度落实方面及内控缺陷八项不合规。 保监会介绍,2015年9-10月对中邮人寿开展了内控与合规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中邮人寿上述八项违规行为,存在财务数据造假现象,向银邮代理机构支付协议之外的利益,如浙江分公司向中邮保险局提供电脑耗材136.4万元;在内控管理上存在缺陷不止于此,在独立董事人员上还存在人员不足、部分关联方信息缺失现象;在费用管控方面存在风险,未对分支机构费用支出进行严格管控;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增保费、未按保监会新规处理产品等乱象。 保监会指出,中邮人寿客户信息真实性系统管控存在漏洞,部分保单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还未实现销售实名制;为完成考核任务,个别邮储银行代理网点员工还存在反复购买保险并在犹豫期外一年内退保从而虚增保费的行为。 此外,中邮人寿还未及时按监管要求更新投保单;产品管理不规范,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如公司官网上,富富余3号介绍犹豫期为10天,实际条款约定为15天 。 在后期服务过程中,中邮人寿还存在新单回访内控管理流程存在疏漏、超犹豫期回访现象。其中,低收入投保人未经人工核保。如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约11万件保单记录投保人年收入为0,1841份投保人年收入低于全国最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述保单均由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未经人工核保。 为此,保监会要求中邮人寿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步骤,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此外,监管还圈定出整改的时限 ,即在3月31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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