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鼓励探索通过商业保险结报异地就医费用
2015年11月1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中国人口流动发展报告(2015)》。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出席会议并表示,对于流动人口医疗服务,现在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条是均等服务,在本地和当地人能享受一样的服务,还有一条就是要做好接续服务,保证服务不由于流动而受到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未来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接续工作,王谦表示鼓励各地探索通过商业医疗保险开展结报还有农民工输入地输出地签署有关协议,通过这种方式方便农民工医疗就医费用的结报。 此外,王谦还介绍到其他关于未来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接续的工作,一是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省平台和国家平台互联互通,这样就能够实现农民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二是今年2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方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合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进而农民工或者流动人口就医方面最重要的是接续转移的问题。原来提的比较多的是从均等化的角度,现在是均等加接续两条腿走路,使享受医疗保险的问题尽可能解决好。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武介绍了安徽省就流动人口异地就医所提供的一些保障。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主要要求是,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按照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做好农民工的健康档案管理,还有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加强考核评估,落实输入地和输出地相应的责任,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开展农民工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加强与农民工集中流入地的交流与合作。 当天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还表示,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2002年9月1日公布施行的,十多年来,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的有关工作也取得新进展,形成了不少好作法好经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比例提升,成为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在总结国内外经验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条例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目前正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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