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启动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将直接推进航运保险市场的大发展,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航运领域中的话语权和定价权”,昨天上午,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发布会暨启动仪式在上海召开。 为贯彻落实保险版新“国十条”及上海市实施意见,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上海率先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 据悉,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保险机构四类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监管部门依法授权、协会组织承办、第三方平台运营、市场主体自主注册的整体架构。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上海保监局授权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以形式审核取代实质审核,监管部门保留产品注册制的行政监管权力。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承担注册制管理职能,建立注册制度,管理注册行为,对注册产品进行程序性、标准化形式审核。第三方机构负责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维护。注册主体包括具有上海航保协会会员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同时,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注册协会航运保险产品条款。会员保险机构按照注册管理制度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活动,并可根据相关规定自主使用完成注册的产品。 上海市保监局局长裴光在发布会现场介绍了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情况。裴光强调:“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了市场的主体地位,保险公司等市场主题自行决定成为产品注册人,自主决定开发注册保险产品。强调了产品注册人法律主体责任地位,对注册产品富有全部法律责任,坚持谁注册、谁解释、谁负责。” 据悉,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发展动力,有效激发市场自主创新活力,更好提升上海航运保险服务水平,更好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更好保障“一带一路”海陆运输贸易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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