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或将“七一”全面开卖
"经过多轮测算、多方研讨,质优价廉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拟于7月1日全面开始销售。6月28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共同主办的“2016中国风险管理峰会——地震巨灾保险”上,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对比发达国家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我国即将推出的产品更充分体现了“广覆盖、保基本”的特点,且费率更低。 据悉,即将推出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将使用中保协的示范条款,费率的具体测算工作由中再产险和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住宅地震共保体”)共同完成。同时,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地震风险水平各有不同,所以,即将全面开始销售的产品费率包含基础费率和两个风险因子,基础费率以省为单位,各省不同,两个风险因子分别是地区因子和建筑结构因子,用来调节各省内不同地区、各地区不同建筑结构的保费高低。风险较高的房屋费率较高,风险较低的房屋费率相对较低。 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历史上都遭受过6级以上地震的袭击。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显示,我国大陆地区全部位于地震烈度六度以上区域;58%的国土面积位于七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包括45%的县级市、62%的地级市、70%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大中城市、25个省会城市。由于我国现行的地震灾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巨灾过后,政府的救助更多是在提供一种社会救济,很难用于灾区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补偿或重建上,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保险的防灾、补偿功能则更加突出。当然,保险业也一直在为此而努力。 去年4月,45家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发起成立住宅地震共保体;今年5月,《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由保监会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的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将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在国家层面的巨灾保险制度尚未正式出台前,我国各地的巨灾保险试点也在持续、积极推进落地中,并已初显成效。 “当前,深圳和宁波分别建立了保障范围涵盖台风、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十多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在乐山、绵阳、宜宾和甘孜四市(州)积极开展试点。”刘峰表示,地方巨灾保险试点积极推进,不仅较好地起到了风险“缓冲垫”和社会“稳定器”作用,还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刘峰指出,巨灾保险在我国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项配套支持政策仍有待完善,实际推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希望全行业能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加快推进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借鉴及经验交流,不断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继续推动《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立法进程,实现地震巨灾保险与国家灾害救助体系的有效衔接。 “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将单一的依靠政府救助的救灾模式向多渠道、多方位救助模式转变,将救灾与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将政府救助与灾区民众自救紧密结合,做到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增加救助力量,提高灾区恢复重建能力,减轻在巨灾面前政府的财政压力。”中国地震局震防司司长孙福梁表示,建立地震巨灾保险机制是一种有效的救助方式,也是提高公众抗御灾害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地震局将全力支持地震巨灾保险的开展,在当前已有的地震风险评估、地震区划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可进一步深入开展与保险相关的地震发生地点和概率评估,为科学精算保险费率提供技术支持。 会上,中保协与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依托行业特点,在巨灾保险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同时,两协会还联合发布了合作编撰的《2006-2015中国灾害与保险》一书的目录,对近10年来重大灾害事件进行全面梳理,提出风险保障和防灾减损的具体措施。此外,中保协还首次发布了“中国保险风险案例库”,收录146个保险理赔典型风险案例,涵盖九大险种,涉及78个风险种类,比对分析承保、理赔、防灾、经营得失,提升行业对事故灾害的风险识别、分析和管理水平。同时,在会上,中保协会长朱进元表示,中保协将构建中国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招募各行各业的风险管理专家和顶尖人才,推动全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和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会议聚焦了地震巨灾保险,就巨灾保险理论与实践、防灾减损和风险处置进行了深入研讨。保监会、中国地震局,部分保监局、省级地震局,中保协、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以及来自保险行业、防震减灾行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20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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