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频发;广东多部门联动打击骗保
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了解到,广东保监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在去年年底正式签订《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并向省内各地市公安机关、汕头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驻粤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171号),明确将保险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利用保险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作为预防和打击的重点。 记者从广东保监局了解到,广东保监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在去年年底正式签订《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并向省内各地市公安机关、汕头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驻粤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171号),明确将保险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利用保险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作为预防和打击的重点。 作为打击重点之一,保险诈骗近年来呈快速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保险领域最常见的不法行为。比如一些企业曝出“火灾”事故,滞销商品和积压库存付之一炬,损失则由保险公司买单,这其中不乏事故现场疑点重重、火灾原因存疑、涉嫌纵火或故意失火骗保的案例。对此,备忘录提出,保险业要拓展与公安交管、治安、消防等部门的互动,加强虚假交通事故、虚假火灾等的前置取证力度,打早打小,防止“小案积成大案”和重大骗保犯罪的发生。 广东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也发现,部分不法修理厂或4S店,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提前续保,免费修复上一年度刮痕”等噱头吸引车主续保,实则获取车主身份资料代开银行账户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骗保,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被告知“上一年度有出险、不能享受保费优惠”,至此才发现上当受骗。此类案件虽然个案金额不大、尚不能构成犯罪,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治安处罚,不法分子仍将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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