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武汉税优健康险试点
"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武汉等31个城市开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工作。税优健康险试点是国家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湖北保监局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要求,认真准备、周密部署,推动武汉市税优健康险试点顺利落地。 三部委《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后,湖北保监局第一时间联系省财政厅、地税局等部门,商讨如何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并联合出台了《湖北省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武汉保险示范区”建设,将武汉市定为湖北省试点城市;同时,方案还明确了辖内税优健康险试点的内容、工作职责划分、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为武汉市试点工作及时、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进期间,湖北保监局密切跟踪试点进度,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税优健康险最新政策,深入学习保监会《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三部委《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研究掌握税优健康险产品特点。在保监会公布第一批经营税优健康险公司名单和产品后,立即召集辖内相关公司召开税优健康险座谈会,深入了解各公司产品特色和业务培训、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宣传、规范经营的要求。建立武汉市税优健康险试点月度统计制度和行业交流微信平台,及时掌握各公司业务推进情况和试点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通过一系列工作,武汉市税优健康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试点顺利落地。截至目前,武汉市已承保企业12家,累计39人。辖内保险公司在试点政策推出后对自身原有企业客户进行了大规模宣传,受到普遍欢迎,反响良好,目前已经走访的企业客户达到150家以上。 据介绍,湖北保监局将着力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协调财政、地税部门,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试点顺利开展;组织行业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深入了解、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加强对税优健康险业务的监管,一旦发现夸大宣传、捆绑销售、无理拒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按规定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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