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2016年河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调整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29日修订)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 二、 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 三、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 延长产假期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其他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 小编提醒: 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不少夫妻都选择晚婚晚育,很多女性都在30岁以后要孩子,高龄产妇也随之而来。由于高龄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比正常人要高得多,而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又要求比较严格,那么,高龄产妇如何买保险? 女性在怀孕期间的风险很大,做到全面的健康保障对孩子和家长至关重要。投保生育险,可以解决一部分经济问题,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面对不同的生育险产品。该如何选择呢? 目前,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门的母婴险;另一种则是附加母婴险。 据专家介绍,专门的母婴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一类新险种,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同时覆盖女性妊娠期的保障,和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保障。一般保险期间为2~5年,承保对象为年龄在20~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准妈妈,保障范围不仅涵盖了妈妈的身故保障和妊娠期疾病保障,宝宝的死亡保障和先天性疾病保障,还为住院生产的妈妈准备了一份温馨的关怀保险金,此外,投保期满,妈妈还可以获得一笔生存金和满期金。而附加型母婴保障通常是在投保女性长期健康险或者寿险后才能投保,保险期限和交费期限比较长。 专家建议,如果没有投保长期健康险或寿险的女性,可以直接买专门的母婴险。如果已经投保了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又未生育的女性,最好搭配附加女性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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