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阜阳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大学生大病保险仍按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城镇居民大病 保险保障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参照住院管理的特殊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基本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30元,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筹集,参保居民个人不在另行缴费。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阜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阜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分段比例 费用分段 省内支付比例 省外支付比例 0-2万(含) 40% 35% 2-5万(含) 50% 45% 5-10万(含) 60% 55% 10-15万(含) 70% 65% 15以上 80% 75% 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用中如果包含有省外 住院医疗费用的,一律执行省外支付比例 对一个参保年度内办理2次及2次以上大病保险支付的,其起付标准值计算一次。 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