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
建筑工人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为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南宁市人社局昨日在经开区举行2016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解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各项政策规定,帮助企业和职工熟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流程。 为彻底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固定等造成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落实等问题,2015年,南宁市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所有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都可以按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建筑施工项目的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确保新开工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文件还规定将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据悉,自治区从2015年起组织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为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南宁市人社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同时,创新按项目参保经办管理服务,方便建设项目和从业人员参保并享受待遇,与市城乡建委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优化建设单位办理登记参保缴费手续,开辟农民工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为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提供优质服务。 在提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服务效率方面,南宁市人社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区实现了“两个率先”。一是率先在广西实施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对于用人单位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且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简易程序办理,工伤认定时限从42个工作日缩短11个工作日。二是率先在广西成立实体化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实行从受理初审到鉴定评审“一站式”服务,并简化鉴定流程,确保了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的准确、公正、快捷、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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