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业金融保险政策落实情况、面临困难及建议
畜牧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一直是金融保险部门涉足较少较浅的行业,投资不足成为限制现代化畜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为积极构建畜牧业投入的多元化格局,近年来我区结合实际,加大畜牧业金融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养殖户信贷保险渠道,有力助推了现代畜牧业发展。 一、畜牧业金融保险政策落实情况(一)统筹安排,高位推动金融业扶持畜牧业发展。为加快我区金融支持畜牧业生产,我区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新疆肉羊肉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乌银发〔2013〕145号),构建了金融保险扶持肉羊肉牛产业框架,积极加强与金融保险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肉羊肉牛养殖、储存、销售及肉产品储备、调运、加工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信贷投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精神和国家财政部关于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支持力度有关通知要求,自治区畜牧厅与中国某保险财险新疆分公司在联合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突出公益,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整合政策”的原则,在昌吉州玛纳斯县、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伊犁州察布查尔县3个县开展试点。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实施“四位一体”联动,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发[2009] 134号),建立政府引导、农户参保、保险保证、金融扶持“四位一体”的政策性保险运行机制。相关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调动了金融保险部门参与畜牧业发展的积极性,为深入开展金融保险支持畜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畜牧业金融保险工作。我区将金融保险的扶持作为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与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畜牧业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担保贷款、养殖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的尝试,为创新现代畜牧业发展金融保险支持体系建设做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利用中央现代农业资金贷款贴息,撬动金融资金投入。自治区畜牧厅会同财政部门,针对各地农牧养殖企业、场(户)扩大生产受制于流动资金不足,社会贷款规模逐年扩大,民间发展畜牧业的热情高涨的新形势,及时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自治区肉羊肉牛生产发展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与某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和各商业银行协商后,于2015年、2016年连续二年将中央现代农业资金中的1.5亿元用于财政贴息,各地(州)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601288,股吧)等多家商业银行签订《自治区肉羊肉牛生产发展财政贴息贷款协议》,按照“让利于农”的原则,促进各金融机构落实专项低息贷款,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不得上浮2个百分点,积极调动各地(州)、县(市)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累计撬动54亿元以上的金融资本投入畜牧业发展。 二是政策性保险的尝试,拉动金融资金投入。2012年,自治区畜牧厅与中国某保险财险新疆分公司先行在昌吉州玛纳斯县、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伊犁州察布查尔县3个县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玛纳斯县侧重于种羊和肉羊保险,吉木乃县侧重于牧区生产母羊和农区定居牧户多胎肉羊保险,察布查尔县侧重于生产母牛保险,按照品种、畜龄、饲养成本、市场价格的7成确定6个档次参保金额,保险金额按照市场价格的50%—70%确定,保险费率按照参保金额5%—7%计算,由自治区财政补贴300万元做为保费补贴, 2012年共对价值2.32亿元的11.1万头(只)牛羊进行了保险,保险部门收取保费1052万元,赔付死亡牛羊5210头(只),养殖户获得赔款1009.25万元,同时带动全区参加国家能繁母猪、奶牛政策性保险的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6.2%和86%。在目前国家对牛羊常见病、多发病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补助政策的情况下,试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保险的金融补偿功能,显著提高了农牧养殖户保险意识,降低了牛羊疾病给养殖户带来的损失,使养殖户有能力恢复再生产。 三是涉牧集团贷款担保,促进金融资本投入。近年来,涉牧集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担保贷款,一类是由大田黄牛、华凌公司和福海县旺源集团等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以自有资产或信用额度向银行作担保,由银行审核后为养殖户放贷,企业收购受贷户畜产品还贷。另一类是以新疆天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泰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工商注册融资担保公司,由银行按照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拨付给其上游供应商,再由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收购畜产品还贷,贷款资金封闭运行。第三种是以哈密市、库车县、布尔津县、巴里坤县等为代表,由县财政或国投公司出资风险抵押金作为担保,养殖户进行多户联保,向商业银行承贷。2014年全区采用贷款担保的方式为养殖户提供贷款10亿元,共计5209户,2015年担保贷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