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2016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嗽讲诚
2.3K
前言:2016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八条 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档案及日常管理工作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失业人员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欢迎阅读!2016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自其失业之日起7日内报经办机构,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三)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证明;(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五)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八条 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档案及日常管理工作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第九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月领取门诊医疗费。患病在经办机构指定医院治疗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及其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或者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职业的,可以全免职业介绍费2次。参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训练机构组织或者认可的职业培训,在经办机构审核后,可以全免考务费、学杂费(包括培训费、书籍资料费、材料费和住宿费、证书费和技能鉴定费)1次。经经办机构同意后参加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的,凭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有效票据到经办机构报销培训费用1次,报销数额最高不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第十三条 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向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中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原则上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缴纳而中断缴费的,补缴欠费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