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1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DL为大家整理了龙游县201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供大家参考!龙游县201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统称“五险”。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都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三、企业按什么基数来申报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确定。2016年按不低于单位缴费基数夯实率(单位缴费基数占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70%来申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四、职工按什么基数来申报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超出部分不计算。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企业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五、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到县社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费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参保后须自行选择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签订“一户通”扣款协议,并按月足额将社会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中,逾期须按规定补缴。六、参保人员因就业或回原籍等原因流动的,保险关系怎么处理?1.转入:参保人员因就业或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支付保费县户籍的应首先在本县参加社会保险,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2.转出:参保人员因就业或回原户籍地的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开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是什么?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男60周岁、女5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八、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在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1-15日内,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县社保局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退休。九、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按以下方法处理:1.延长缴费至满15年周年,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已经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城乡养老 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3号)规定,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接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补缴标准、年限、流程等,请具体咨询乡镇、街道劳保所或县社保局。十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且享受国家和省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参保人员(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待遇,并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资金。从2014年1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按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至15年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 城乡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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