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日本“全民皆保”的年金(养老金)制度建立于半个世纪之前,如今,在一众结构性问题的压迫下,面临着新一轮的大调整。2012年6月26日,众议院最终通过了野田内阁的改革法案,代价是57名民主党议员“造反”,事后,更有50名民主党参众两院的议员在前干事长小泽一郎的带领下脱党,另立新党。即使要付出这样的代价,野田内阁只有往前走,不能倒退,甚至不能“等一等”—全世界最长寿也是最老龄化的日本围绕年金制度展开的保卫战,是日本社会“共同体”可靠与否的试金石。 基本构造:多层次、全民皆保 日本的年金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961年的《国民年金法》,它构建了一个“全民皆保”的年金体系。1985年,日本对此作了较大修订,形成了目前“公共年金+补充年金(非公共年金)”的制度框架。 具体说来,公共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全员参加)和“雇员年金”,其中雇员年金又分为厚生年金(私人部门雇员参加)和共济年金(公共部门雇员参加)。再加上民间运营的补充年金,形成了积木形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由政府运营的公共养老金如下:(1)国民年金(基础年金):1985年后成为强制性年金,凡20岁以上60岁以下、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包括居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都必须加入,其缴费实行定额制,不与收入挂钩,2011年3月末的参保人数6828万。(2)厚生年金:以公司职员为对象,有强制性,缴费由个人和雇主对半分担,合计费率自2004年的13.58%起步,每年上升0.35%,直至2017年达到18.3%。参保人数3441万。(3)共济年金:以公务员、学校教职员和农林渔业团体职员等为对象,参保人数442万。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保费和待遇发放标准与参保者的收入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和私人部门的雇员及其配偶是通过向厚生年金及共济年金的强制性交费来参加国民年金的,而非直接向国民年金缴费(被抚养配偶的保险费从其配偶的工资中一并扣除,不需单独缴费)。 凡入保25年以上,且年龄超过65岁的老年人均可领取国民养老保险金。目前,入保国民年金40年的人退休之后每月可以拿到67000日元左右的养老金。而基本年金和厚生年金给付额则参照物价水平指数的变化而浮动。 另外,补充年金的参保者集中于企业雇员,日本通过减税政策鼓励企业参加。2010年末,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雇员数量为1697万人,占厚生年金参保人数的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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