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自助式意外险受青睐
“老外”来到中国内地,只要合法就业,就可以参加当地的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以及生育保险——近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这一新规,在众多外资企业员工中引起广泛反响和热烈讨论。接踵而来的问题是,目前,国内的社保是否能满足“老外”的医疗和养老等保险需求。11月22日,世界著名咨询机构美世(MERCER)公司在“第五届美世医疗与员工福利年会”上发布的有关外籍员工参加中国社保体系的调研报告显示,约一半的参与调研企业担忧,这一社保新规的实施,会影响外籍员工的来华积极性。虽然很多企业也认为,新规符合全球主要国家的社保福利实施惯例。“其实不只是中国,一些亚太国家的社保体系与员工福利水平,与欧美等国家存在比较明显的距离。”注册北美精算师葛丽泰(Greta Mikelonis)介绍说。 引入商业保险弥补不足 葛丽泰向记者表示,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很多员工、尤其是那些年轻员工普遍对未来有着深度焦虑。 据介绍,参加此次调研的共有475家公司,其中85%为外商独资企业。“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双向沟通、并采取有效补充手段来解决上述问题,比如引入合适的境外保险公司,通过补充商业保险来弥补不足,将员工福利做到更好,甚至做出新的福利标准定义!”葛丽泰认为,最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企业的保单是团险,核保时就不应该再单独核保,但中国内地的保险公司却总是对这样的“团单”单独核保;二是企业员工可以通过自己的雇主为自己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和子女上保险;三是企业员工的重疾和大病也可以上保险。“这些都是可以有效弥补、并进一步做得更好的。” 从中国的现状看,法定福利(或称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医疗期内的失能保障等。葛丽泰认为,与欧美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一些差距。 但从另一角度看,发展中的中国也在快速地进步。比如在医疗水平上,2009年-2011年间,中国为医疗改革已投入人民币8500亿元,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司必须有所应对 10月15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一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国内地合法就业的外籍员工必须参加基本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以及生育保险。据记者了解,近日各地社会保险部门正在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北京、上海等几个城市已经进一步推出了有关这一新规操作流程的解释细则,而大部分城市截至目前都还没有公布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为例,参加社保需要企业每月平均为每个员工缴费4300元,每个员工平均缴费为1300元。这对企业的预估成本和对外籍员工的影响显而易见。因此,企业必须有所行动以应对新的变化,比如,制定管理层与员工的沟通计划,了解市场趋势并配合当地社保部门执行外籍员工参加社保的具体实施细则。 作为此次调研的总结,福利是员工选择雇主的重要考量之一,而员工的福利需求在不断变化,因此引入选择会有助于满足员工不断变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但这方面,不论是公司还是雇主,都还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 对此的解决之道何在?首先要了解并满足员工保险保障需求,不论是在职员工还是目标员工,一定要意识到,真正的员工福利选择不仅仅是医疗保险,还必须包括保健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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