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扩宽保险宣传
“低碳”、“环保”等已是当下最为流行和时尚的词语,几乎每个行业都开始谈论“低碳”和“环保”,保险业自然也不例外,不少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无纸化办公、电子保单、充电查勘车等“低碳”举措,这些理念和做法确实是值得提倡的,但是,保险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金融服务业,本身就是一个低碳化程度很高的行业,在自身经营方面实行低碳化改进,可挖掘的潜力不大。因此,在保险行业推行“低碳”,必须在其经营的业务领域去寻找突破口。于是,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车险理赔上。车险理赔催生资源漏损近年来,随着车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膨胀,客户对车险理赔特别是定损环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的甚至已超出合理的范围。在事故车定损过程中,客户往往是只要受损的部件就要求更换,即使可以修复,且修复后不影响使用性能和寿命,客户一般也会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修复建议置之不理,甚至动辄以“理赔难”冠之。而保险公司为了维持客户,维护形象和信誉,不得不做出妥协,同意更换定损理赔。这样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无保险的车辆能修则修,有保险的车辆能换则换”,致使整个的保险杠因为一个不大的凹痕而扔掉,贵重的缸体也为一个小小的裂缝而报废,给保险公司增加理赔成本的同时,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漏损和浪费,也给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推行“低碳理赔”实现三方共赢鉴于车险理赔环节存在的资源漏损,保险企业倡导“低碳”经营应首先从这里入手,在理赔定损环节贯穿“低碳”理念,推行“低碳理赔”,创新理赔模式,兼顾各方利益,最终实现客户、保险公司和社会的三方共赢。在具体措施上,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严格执行换修标准。定损过程中要认真把关,坚持“以修为主、能修不换”的原则,在保证维修质量、技术指标和安全系数的前提下,能修复的配件尽量按照修复定损核价。仅对技术上无法修复、安全上不允许修复和修复价格超过更换价格等情况,进行更换定损。同时,保险公司应该进一步明确换修标准,使这一标准更加具体、细化,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和明确的科学依据,并将这一标准在定损前,甚至承保前告知客户,寻求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另外,保险公司应该努力提高定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完善定损复核以及监督机制,对定损过程中换修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有效。二、加强“低碳”理念宣导。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过程中要加强“低碳”、“环保”理念的宣导,使客户明白在车辆定损维修时,不必要的更换一个部件,不但会给保险公司增加了理赔成本,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整个社会的资源,影响了整个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危害的将是客户自身和子孙后代。目前,这一理念从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深入人心,而且社会上也存在着一批环保意识很高的人士,因此从这个角度说服客户,使之改变“一位更换”的修理理念,应该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三、加强与协作修理企业的合作。在事故车辆定损修理时,极力主张更换配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修复后的质量性能存在担心,而保险公司又无法为其提供质量保障。这样就需要加强与写作修理厂的配合,通过建立合作共赢的机制,让修理厂从技术角度说服客户修复的可行性,甚至更换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客户明白并不是更换就一定比修复效果好,例如,轿车的侧围钣金件,更换后就会是整个车身应力构造发生改变,从而影响车身整体性能,而修复就不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修理厂以第三方的身份,从技术角度进行说服,客户容易接受,也容易信服,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争执。另外,利用修理厂为客户提供修复后的技术保证,也可以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容易接受修复。四、制定更加灵活的理赔制度。考虑到有些受损配件修复后确实从性能和使用寿命上会打折扣,但直接更换又很可惜。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制定更加灵活的理赔制度,其中一种方式就是修复补偿,即:对性能和寿命受损,但确实仍可使用的部件,采取一种折中方式,就是已修复方式定损但保险公司在修复的同时给予一适当的折损补偿费用。形象的说,例如:例如某配件价值2000元,修复费用为500元,客户坚持更换,可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对该配件进行修复处理,同时向客户支付500元的补偿费用,这样保险公司节省了1000元的理赔成本,客户在将汽车修好的前提下,针对因修理造成的负面影响获得了500元的补偿;对于社会来讲,节约了社会资源,实现了低碳。当然,这样的制度需要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避免成为新的理赔利益漏损渠道。五、有效控制配件残值。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配件残值扣除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旧件折价,发挥残值折价对配件换修的杠杆作用,对于更换后旧件仍有修复使用价值的配件,严格按照实际价格扣除残值,避免车主因此而获利,从而一定程度上打消客户更换配件的积极性。另外,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收回的配件,保险公司应建立销售渠道,避免一律按废品变卖,要通过正常渠道按实际价值流入维修市场,这样既冲减了理赔成本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