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发布;买卖保险有章可循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农业保险服务通则》,这也是保险业首个团体标准。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农险保费收入约370亿元,同比增长约11%;赔款近300亿元,同比增长约33%,估计到年底赔款还会继续增长。
但是,农业保险在从业机构的专业能力、规范程度方面的差异很大,导致大家对保险和理赔的体验也是参差不齐。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表示,这份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出台得很有必要。
李国祥: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深化标准化规则,加快标准化步伐。首个农业保险现在来制定,与农业保险发展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有关。很多地方的农民有参保的意识,特别是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非常强烈。同时政府、国家支持农业发展,在农业保险方面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
也必须认识到,现在保险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农民的预支比较大。主要的保险人员水平不一样,保险服务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保险机构服务的质量也高低不齐。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更好地促进标准化,服务我国农业,也是为了保险业更好地发展,制定农业保险服务标准。既是国家标准化进程中的重要事件,也是农业保险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
此次发布的《通则》都对农业保险做出了要求:在基础服务能力方面,提出保险机构应具备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能力、精算技术和较强的科技创新应用水平;承包服务方面,规范了宣传告知内容和禁止行为,以及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应用科技手段,提高保险标的信息准确性。
理赔服务方面,对查勘时限、定损要求等内容进行说明,积极支持保险机构采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查询服务方面,强调公开信息范围,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隐私。李国祥认为,农村保险服务通则出台后,保险的可选择性会进一步丰富,农民的利益都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李国祥:这种服务的标准规范了,保险机构、保险服务人员的水平、素质和技能的提高,有助于来保护农民的利益。
第一,保险选择性更多,保险服务规范明确要求要加大研发提供更多的保险的服务,将来农民不管干什么行业,总有一个保险适合农民自身,这样农民保险的需求能够得到更好地满足。
第二,农民最关心的,交了保费之后,如果受到了损失能不能及时得到足额赔付,这方面农民的意见非常大。未来通过服务规范,要结合农民实际,至少在理赔方面,制定赔付力度和赔付水平,至少要补偿大部分成本,让农民在遭了灾之后能及时恢复生产,并且不影响生活。
第三,如果农民和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可以根据规范及时解决。除此之外,农民的保险,生产员不得夸大,并且参加了保险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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