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门槛拟抬高;买保险要防这些“坑”
日前,保监会下发《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提高中介牌照的门槛,规定股东禁入行为列表,如最近三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入内等。此外,《征求意见稿》也杜绝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已支付保费为5000万元,不过明确提出股东出资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为自有、真实、合法资金,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来投资。业内人士解读称,在保险业曾有公司以大额存款作为交换条件,要求银行为股东放贷,而股东以贷款来进一步增资以满足监管对资已支付保费的要求,监管如此规定是为了避免这一违规行为在保险中介市场泛滥。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杜绝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据了解,随着综合金融业务结构的发展,更多的保险公司通过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来销售不同公司的产品以增强竞争力,甚至将集团旗下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交叉销售。保监会也表态,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销售符合条件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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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五花八门这几点你需注意
随着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产品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如何在眼花缭乱的保险品种中,避免掉入“坑”中?保险从业人士为你支招:
1。保险合同要看清楚。
保险合同目前是买保险以及索赔时最容易有争议的部分,市民一定要仔细阅读。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哪些疾病可以赔付就是需要仔细阅读的,以免当需要保险公司索赔时发现不在索赔范围。
2。保险型理财产品保障功能为主。
如今众多保险公司开始更多的探索新型保险品种,功能上融合了保险和理财两个功能,但实际上主要还是保障功能为主。业内人士建议,如果只是要想获得保障,完全可以只买保障型的保险。
3。免税条款只适用于传统保险。
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保险赔款”仅限于人身保险中疾病、意外伤害、死亡为保险标的赔偿以及财产保险的赔偿。个税法中第四条所写“保险赔款,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条款只适用于传统保险。那些新型的理财型保险是不在免税范畴。目前,我国对这一块只是没有征收而已,暂时不征收不等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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