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首个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今日,保险业首个团体标准《农业保险服务通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正式发布。发布会由中保协副秘书长王敏主持,国家标准委、保监会、中保协和《农业保险服务通则》标准起草单位相关人员等出席发布会。
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的长远发展。《农业保险服务通则》遵循监管政策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对保险公司基础服务、内控管理、承保服务、理赔服务、查询服务、增值服务、咨询投诉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操作标准。
基础服务能力方面,明确服务体系建立、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配置等标准,提出保险机构应具备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能力、精算技术和较强的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承保服务方面,明确了宣传告知内容和禁止行为,规范了信息采集和信息确认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应用科技手段,创新承保方式,简化承保手续,提高保险标的信息准确性;理赔服务方面,明确了查勘时限、查勘定损要求、查勘手续、支付时限等内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采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查询服务方面,规范了公开信息范围,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隐私;增值服务方面,鼓励保险机构积极为参保农民提供国家惠农政策、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供销信息、生产资料采购、气象预警、灾害防御等信息;咨询投诉服务方面,明确了咨询投诉渠道、受理时限等内容,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该标准主要有两大创新。一是相关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监管层提出保险机构应该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本标准总结了行业实践经验,提出“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专人接访、7日内回复意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等具体措施,有利于监管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二是注重维护农民利益,如为了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知情权,本标准规定除了开展承保理赔公示外,还规定保险机构应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手机软件、门户网站等方式为投保农民提供查询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该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将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保险体验和满意度,有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三农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的能力。
发展团体标准是新时期国家标准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开展团体标准试点。近年来,保险业地位日益提升,保监会高度重视标准化特别是团体标准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中保协成为国家39个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之一,也是金融业唯一一家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农业保险服务通则》是保险业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的举措,是保险行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是中保协“辅助监管、服务会员”职能的体现。取得试点资格以来,中保协高度重视,健全组织,建章立制,响应市场需求,推动首批团体标准建设,加强交流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积极顺利。中保协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将有利于推动保险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市场性标准供给;有利于丰富协会自律手段,发挥协会职能作用;有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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