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参与“降杠杆”大有可为

国务院10日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 银行 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的“去杠杆”做出了战略部署,特别是对前期争议较多的“债转股”提出了较详细的指导原则。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为市场化、法治化解决我国企业高杠杆率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顶层设计,能够有效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而以长期、稳定为特征的保险资金,能够很好地配合政策实施并发挥积极作用。
助推供给侧改革重要选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压力犹存、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产能过剩较严重的特殊时期,高企的财务杠杆直接制约了我国经济转型、金融风险防范和资源优化配置,需要从底线思维出发,主动作为、提前防范。
一是通过降低企业杠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国杠杆率较高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产能过剩企业,而产能过剩的根本原因在于产业集中度过低。国际经验表明,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是通过并购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因此需要通过加强杠杆率考核、市场倒逼和债转股等手段,加快低效企业甚至是“僵尸企业”的兼并重组、资产盘活和破产重组,促进大型龙头国有企业横向和纵向整合,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经济转型。这也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
二是通过降低企业杠杆主动防范金融风险。鉴于国内债务水平在次贷危机后过快上升,而且主要集中于企业部门,尽管信用风险事件没有出现大面积爆发,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潜在风险。较高的杠杆率水平,导致企业部门在经济和 利率波动过程中,往往表现出脆弱性,只有采取未雨绸缪的理念,主动作为、合理有序降低杠杆,才能有效抗击未来无法预计的金融风险。
三是通过降低企业杠杆优化资源配置。考虑到高负债的国有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过剩产能行业,对其中的“僵尸企业”进行破产重组,有利于释放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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