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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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庆模式”是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尚需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协同配合是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理想运作模式。应建立保险公司进入退出机制,健全保障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构建养老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控机制,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运作模式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商业保险,养老保障
近年来,积极构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在全国上下已形成共识,部分省市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建设的试点,正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运作模式尚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要持续高效地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必须着力解决一系列孕育其中的关键问题和矛盾,要按照党的十七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型运作模式,为进一步发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现状及其局限
(一)“重庆模式”是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
目前,重庆、河北等省、市的保险公司开办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重庆的业务规模占全国商业保险经办此类保险业务总量的90%以上,剖析“重庆模式”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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