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有效期至3800年,出险还得自己埋单
因保险公司在数据录入时一时失误,某车辆贴有“有效期至3800年2月1日”的交强险“乌龙”保险标志行驶至今,3年来未接受车辆检验,并有2年未投保交强险。本周,该车辆在镇江市交警实施例检时被查出,司机鲍某因未买交强险受到了处罚。
据当地媒体报道,鲍某驾驶私人轿车出行,在行驶过程中因交警对其机动车所贴的保险标志上“3800年”的有效期限有疑义,便对该车实施例检。经网上比对,该车检验至2006年9月,逾期未接受定期安全检查。民警在查找和核对原始记录时,发现其登载的保险年限确为至3800年2月1日,后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核实后,确认鲍某已逾期2年未买保险。同时,该车原始信息的“强制报废期”登记为2099年12月31日,也不符合有关规定。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如果车辆保险处于“真空”状态,一旦上路发生事故,不管本车责任如何,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不分责任一律由未投保交强险者“埋单”。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最高由车主本人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分担。
该案例中,虽然鲍某驾驶车辆尚未出险,且是保险公司录入原始数据出错,“乌龙”在先,但逾期不续保交强险仍违反了相关保险条例,车辆投保人也需受到相应惩罚,金额是保费的两倍。
专家还提示,投保人在给座驾上保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保险公司出单时,投保人应仔细核对录入信息和保单印刷内容,一旦有问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以防信息错误埋下隐患;其次,注意车辆不要“脱保”,除交强险之外,业内建议必保的还包括商业三者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四种车辆保险。一旦发现逾期应在最短时间内续保,如果不能找到最初代办的经销商则可选择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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