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最后一张王牌——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之角色定位
手中的最后一张王牌——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之角色定位
摘 要: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指当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并非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铁律,而是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在个案处理中,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应该是司法者进行合同解释时所握有的最后一张王牌。
关键词: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合同解释
法官在逻辑思维过程中为获得特定处理结论,必须将所处理的案件事实置于保险条款规范构成要件之下,诚如丹宁勋爵所言:“在法律的日常实践中,最重要的是对文件的解释”。保险合同虽名为“最大诚信合同”,但因合同当事人语焉未详,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导致纠纷迭起。加之保险合同已普遍采取格式合同的不争事实,如何在合同解释中突破合同的形式公平而追求实质公平早已为各国立法所瞩目,因此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之确立并日益受到尊崇实为大势所趋。我国保险法亦于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 但遗憾的是仅此一原则性粗线条的规定就完成了对保险合同解释原则之阐述,再配以我国法官手中自由裁量权的缺失和严格限制,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从幕后跃至台前,成为法官手中肆意挥舞的尚方宝剑,保险合同一旦滋生异议,便对保险人作不利解释,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无可避免地成为一刀切模式下的牺牲品。
武断的牺牲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不利于保险业的积极发展,在国外保险公司蜂拥而至的中国保险业市场,我国保险业若想在与狼共舞中得以存活并谋求发展,必须打破这个立法限制的瓶颈,而最有效的方法便是改变保险利益解释原则现行一刀切的立法模式,将其定性为对保险合同关系人利益取舍判断的最后一张王牌,使其成为司法机关作出抉择的最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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