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障历史、现实与重构
摘要:医疗保障形式是与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障曾创造过举世瞩目的成就,它的重构面临严峻挑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能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政府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从设施、人员、资金等基本要素抓起,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一、农村医疗保障的历史考察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医疗保障并不是特别重要。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相对于“生存”和“养老”而言,医疗保障问题并不是最紧迫的。二是就疾病风险本身而言,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疾病风险并不是太大。,、主要是因为在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社会背景下疾病的外部效应并不突出,农民患病,特别是患恶性疾病的风险不太大。当然,在当时公共卫生条件和医疗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下,一旦有疫情发生,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三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医疗保障的负担。
除家庭保障外,政府和社会也承担了部分的医疗保障责任,主要是解决穷人的医疗问题。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家族内部对贫病成员的救济是一种重要的医疗保障形式。随着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改变,农村的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认识的不断深入,农村工作战略经历了重大调整,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与之相适应,农村的医疗保障模式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是20世纪50年代(以下均指20世纪)至70年代的合作医疗时期;二是80年代至今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整和重构时期。
合作医疗是农业集体化和平均分配制度的产物,而归根结蒂是行政干预的结果。在各级政府的直接干预下,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合作医疗是一种成本效益很高的医疗保障制度。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比基于一国收入和教育所预测的数值要高十多岁,而医疗卫生开支占GDP的比例比预测的数值低近一个百分点,因而被世界银行列入“更好的结果,更低的开支”这一类国家“。由于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农村人口在一些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的医疗卫生指标中的权重很大,世界银行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肯定。事实上也是如此。合作医疗对于解决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问题以及有效保障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卫生部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那么,这样一种高成本效益的医疗保障制度为什么会在短短二三十年内大起大落呢?笔者以为,合作医疗的消退有一定的必然性。合作医疗毕竟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经济基础过于脆弱,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合作医疗制度的滑坡在所难免。
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消失殆尽以后,农民的医疗保障又回到了自费式的家庭保障模式。据调查, 1998年农村的自费医疗占农村医疗保障的 87.44%,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这在农民的市场风险和疾病风险日益增大的情况下是很危险的,也是很不公平的。如何构建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安全网,以填补合作医疗退出后的“真空”,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是农村医疗保障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本文将要探讨的内容。
通过对农村医疗保障历史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一定的社会保障形式是与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相适应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主要是家庭保障和自费医疗。在农业集体经济时代以合作医疗为主。后集体经济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各地的生产力水平,主要体现为收入水平,参差不齐;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强调效率。这些基本特性决定了新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应是一个多元化的、充分考虑成本效益的制度。
第二,新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应建立在继承和发展旧模式的基础上。在农村地区由传统转向现代的过程中,任何单一的医疗保障模式都是独木难支的。以优良的传统美德为基础的家庭保障和社会互助是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而合作医疗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曾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尽管现在恢复起来有很大难度,但合作医疗形式不能放弃。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旧的医疗保障模式有许多需要改造和发展的地方。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显然难以承受现代社会的风险;合作医疗也有一定的缺陷,首先,它的经济基础比较脆弱,需要寻找可持续性的经济支撑;其次,它具有高度的强制性;最后,它也是一种平均分配制度。因此,现阶段对合作医疗的改造主要是要消除它的时代痕迹,使之更适合农村的现状,从而发挥其低投入、高效益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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