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
保险业是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其经营主体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具有负债经营的特点,同样要面临来自外部和内部的风险。然而,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是,其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如果不重视和防范自身的风险,不仅不能完成经营风险、转移风险的职能,而且还将放大原有风险。根据IAA风险结构的分类方式,保险企业自身风险可分为资产风险、负债风险、资产负债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四大类,操作风险又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本风险、管理控制风险和战略风险上。
一、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1.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不强。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未纳入保险企业管理,保险经营还处于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状态;总体经营比较粗放,直接开拓市场的各基层经营单位没有把风险管理作为常规的工作来抓,即使发现了风险事故,也未尽力处理,而是把风险责任上交。
2.关注显性风险管理,忽视隐性风险管理。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由于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数量,忽视质量。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以当地市场的保费量(市场份额)为依据,保险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保费地位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把市场占比作为主要经营指标之一,这种没有兼顾质的基础上的量导致业务品质低下,风险因素增多。第二,保险公司的经营以抢占市场份额为主要目的,对产品风险的评估控制重视不足。第三,价格制定上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屡禁不止,由此引发财务风险和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第四,在发展的战略方针上,存在保险决策和经营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及保险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注重不够,这样势必导致对影响长远发展的风险因素考虑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设上,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还很薄弱,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形成。
3.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一是保险公司一般都忽视对公众信用风险的管理,没有认真研究因恶性竞争而引起的欺诈、误导等严重缺乏公信力的行为对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保险公司面对同业的恶性竞争,对如何发挥同业组织的作用来规范共同的市场行为,形成有序的竞争局面重视不够;三是对保险中介的风险管理严重失衡,部分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同业组织的自律公约,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合作展业,忽视或不能对中介组织进行风险管控;四是缺乏对保险欺诈和误导进行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险欺诈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保险误导给展业带来的操作困难日益严重,由此对应的管控措施却尤为不力。
4.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忽视人力资本风险管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凸现人才供应的脱节,由此引发同业挖角现象十分严重。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不考虑人才素质、业务品质、展业习惯和队伍结构,更不考虑竞争主体间队伍的相对稳定,导致保险公司间矛盾重重,也培养了一批专靠跳槽为生的业务员队伍,出现一批市场跳蚤。他们的行为表现在市场操作过程中本身就是风险源。
5.注重财务报表静态分析管理,忽视操作过程动态风险管控。当前保险公司一般所进行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经营分析主要是事后静态地评价达标情况,对不达标机构和指标缺少预防硬措施,也没有月度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由于有些风险管理指标无法量化,年初下达计划指标任务时也没有把风险管控作为关键指标;直接拓展业务的各级机构对应关键指标而制定的关键行动计划也主要是围绕关键指标的达成而进行。这些管理行为导致操作过程动态管控不力,如保费现金流的管理,应收管理人为的呆账、赖账现象时有发生
6.没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很多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没有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及防灾防损管理部门,即使有这种机构的存在,其人力财力物力配备也严重不足。对于风险管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门,而稽核的技术力量又相当薄弱,无法应对风险管理。
7.缺少针对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管理的专门政策。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一些基层保险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盲目或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业非理性竞争手段更加隐蔽,主要通过合同外口头承诺、系统外违规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围来争取业务,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积聚,特别是渗透经营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耗蚀了行业利益,损害了保险业形象,加重了影响偿付能力的潜在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严。如有的基层公司执行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有的营销员未在规定时间将投保资料和保费交公司,有的公司数据来源不规范,上下级机构之间销售和财务数据不一致等,这些现象导致和积累了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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