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保险“两核”面临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摘要]财产保险公司全面实施和推进“两核”工作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且紧迫的基础工作。本文从分析承保和理赔面临的风险入手,剖析了“两核”工作的主要障碍,提出了强力推进“两核”工作的主要途径,探讨如何通过实施“两核”,逐步达到公司任何一个分支机构都具有标准化和统一性的风险防范能力。
控制和防范风险,对于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来说十分重要。而实现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在于核保和核赔(以下简称“两核”)。“两核”是实现保险经营赢利目标的主要途径,是保险企业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标志。强化和完善“两核”工作,是财产保险公司实现稳健经营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根本保证,对提升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显得十分重要且紧迫。
一、“两核”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核保面临的主要风险
1.由于缺乏精算所需要的大量且准确规范的基础数据,缺少比较成熟的精算技术与精算师,在风险的评估、费率的厘定、承保条件的把握、再保的安排、自留额的确定、各类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往往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核保人员凭经验判断和决定。
2.部分保险公司缺乏以效益为核心指标的核保机制和违规后的责任追究机制,尤其是缺乏刚性、系统和授权限制的计算机核保处理系统,许多险种依靠纸质手工核保,人为因素影响较重。
3.缺乏成熟可靠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可操作的风险评估标准,缺少完善的专家网络和符合风险评估素质要求的核保人员,对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较差,往往是靠博弈和运气经营。
4.被保险人资产私有化后投保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增大,往往选择风险大的资产投保且不足额。
5.部分保险公司存在重业务规模扩张轻管理和效益的倾向,部分保险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完成业务指标来保自己的“位子和票子”,部分业务外勤受利益驱动,想方设法隐瞒标的真实风险状况,不顾风险、不计成本地接受违背价值规律的极低费率和承担极宽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很小的免赔额。
6.由于国内财产保险市场恶性竞争,导致大多数大项目、大工程和特殊风险的费率仅仅只有国际保险市场的1/2—1/3,无法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进行分保,自留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严重超过所能承受的能力。
7.部分保险分支机构负责人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危险单位划分标准的漏洞,随意拆分大项目、大工程和特殊风险的危险单位,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和公司的核保授权。
8.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整体发展战略和反馈评估体系,业务发展慢时强调加快发展,效益状况差时强调提高效益,对核保中心贯彻规定影响较大。同时使基层公司无所适从,甚至采用欺骗的手段绕过核保,用博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9.保险监管机构和体系尚不完备,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目标缺乏强有力的实施手段和完善的监控能力,特别是在费率和条款市场化后缺乏强有力的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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