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关键
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的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2004年以来,连续七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在锁定“三农”的同时都对农村金融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旨突出强调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的手段和政策较之以往更加明确和具体。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决心,同时也表明,农村金融向纵深发展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任务任重道远。
从金融发展理论的最新研究动态来看,金融发展不仅应该包含金融深度,而且也应该包含金融宽度,前者主要指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的增长,而后者主要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金融发展是这两个维度的有机统一。因此,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在深度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功能互补、相互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稳步推进,支农主力军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二是农业银行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作机制,构建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2009年发放惠农卡2526万张,发卡总量达到3336万张,覆盖全国3319万农户,按每户4人计算,惠及1.3亿多农民。三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业务范围也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大幅增加。四是邮政储蓄银行加快网点改造,提升县(市)网点功能,积极探索发展小额贷款业务。五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末,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目前,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5.1万户、65.5亿元,小企业贷款0.5万户、91.2亿元,分别占其贷款余额的36.2%和50.4%。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金融宽度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观。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在服务理念、服务范围、产品种类、经营机制、政策支持体系等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表现在:
一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普遍偏低,且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1.5个,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9%,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中西部地区(2303个,占83.7%)。
二是涉农贷款虽然增长过快,但涉农贷款的不良率偏高,获取贷款的农户比例仍然偏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联合权威统计,2009年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21.5%,余额同比增长32.3%,比上年末高11.5个百分点。但涉农贷款的不良率是7.4%,工业贷款不良率是2.29%,大企业是1.15%,中小企业是4.5%。涉农贷款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其他贷款。2008年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比例仅为农户总数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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